小产权房的消息一直牵动着大家的心,之前北京还实施了小产权房专项清理行动,但是小产权房一直不降反升。所以现在国土部就小产权房发布了新的政策,相信大家都比较好奇。
一、2020年北京小产权最新消息公布!
1、日前,《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国土部在通气会上明确表示,争在明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2、最近,国家新增加了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5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试点城市。从各地上报的试点方案来看,都对小产权模式进行了规避,都要求项目地块只能办理整体产权,不能进行分割登记。不得“以租代售”不能长租,其目的就是防止变相式小产权房出现。从这里看小产权房转正还是遥遥无期的。
二、2020年这六类小产权房必拆!
1、经检测鉴定房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又不能采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
2、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
3、占用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
4、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
5、严重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的;
6、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此外“其他依法应当拆除的情形”也应拆除。
三、已经购买的北京小产权房怎么办?
1、“既处理人又处理事”对没收处罚的由政府组织具体落实程序不得“明没收暗返还”。
2、同时要对房屋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测对质量合格并符合有关政策条件的可补办用地等审批手续或纳入公共租赁卓等政策性房源范围。
3、对已经购买的小产权房北京市建议对“已建已售”小区或房屋进行处理需先行研究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
四、2020年小产权房拆除需遵循哪些原则?
1、“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不可能用一部新的法律去规范以前的行为,这个基本原则受到广泛认可。由于2008年起施行《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以前,适用1990年施行的《城市规划法》。实践中有很多是1990年以前建造的老房子小产权房,如果依据《城乡规划法》认定老房子是违章建筑就不合理了。如果是农村的老房子,即使是无证的小产权房屋,也不能按违章建筑处理。
2、信赖保护原则
受到政策支持的经营性用房,或是行政机关“招商引资”过来的重点建设项目,就不能被认定成小产权房违建予以拆除。
3、查处小产权房违建房屋,拆迁不是唯一方式
(1)只要违建小产权房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就应按法定额度处以罚款,而不是责令限期拆除或者直接没收。法律依据如下。一刀切的“拆除违建”方式与法律原则背道而驰。
(2)《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行政机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4、有些违建小产权房伴随着现实需求存在,行政机关没必要赶尽杀绝
(1)部分违建小产权房的存在,是因为人们确实有使用需求。如果拆除之后,会引发矛盾,在处理上就要谨慎了。法律依据如下。
(2)《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对那些现实存在、确有使用需求的违建,行政机关将不予查处。
可见现在国家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还是比较“暧昧”,因为数量之多,所以无法全部拆除,还在变相将小产权房转为保障性住房。但又从不提小产权房转正的事。所以大家在想买小产权房时,还是要多考虑,毕竟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始终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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