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对于选择了玖富通道三的出借人来说,原本是回款的日子,但在经过连续十个多月连银行活期利息都不如的象征性回款之后,这一次玖富干脆发了一则《律所法催服务通知》,声称“不法催无回款”,逼着所有选择通道三的出借人接受所谓的“法催服务”。
玖富所说的“律所法催服务”就是要求出借人把手中的债权置换为所谓的“属地债权”,通过当地的律所和法院来达到催收的目的。
如果真的仅仅是“法催服务”,出借人并非完全不能接受,但玖富一方面逼着出借人选择债权置换和法催服务,另一方面却偷偷于1月20日篡改了债权通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擅自加上了一段话:
您确认,自您签署本协议起,您的债权即转让给受托服务公司,您与玖富普惠的信息中介服务关系同时终止,您即退出玖富普惠网贷平台及玖富普惠关联公司相关服务(若有),您不得再基于任何事由向玖富普惠及其关联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这才是玖富逼着出借人接受其所谓的债权置换和律所法催服务的真实目的!如此用心险恶,如此赤裸裸地欺骗出借人,简直无法无天!
何况,如果玖富真的仅仅是出借中介,按照房山玖富专班和玖富所标榜的“合法合规经营”,那么玖富当初撮合出借人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协议就应该是真实合法存在的,怎么能要求出借人撇开这些借款协议和债权,置换成其他没有签借款协议的属地债权呢?
玖富根本就不是它自己声称的出借中介!而是归集所有出借人出借款的平台型借款人。玖富拿着从出借人这里归集的巨额出借款,再通过它旗下的放贷平台玖富万卡等,以高额利息和服务费借给真正的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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