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红枸杞汁 涉嫌虚假宣传》后续 大漠红公司承认虚假宣传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灿报道:本报18日a6版“食刻出击”以《大漠红枸杞汁
涉嫌虚假宣传》为题,报道了青海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漠红公司”)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引起该公司和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天,大漠红公司主动采取行动,撤掉了所有宣传资料。
公司进行全面整改
“这篇报道非常客观公正,指出的现象均属实。感谢羊城晚报的舆论监督,使我们公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全面整改。”18日,青海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向本报发来专函。
大漠红公司在专函中称,关于羊城晚报报道中提及的违规和涉嫌虚假宣传的终端物品和资料,公司第一时间核查发现,“确实存在个别药店为了提升销量,违规使用未经公司审核的宣传话术和物品资料,目前该批宣传资料已经全部下架”。同时,公司也第一时间致电各经销商、渠道,再次强调规范产品推销用语。日后公司将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广告法和工商部门的规定,以便给广大消费者更好的服务。
“非常感谢贵报对公司的监督,针对新闻中提及的问题,公司及时进行全面整改。”大漠红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据悉,本报的报道,引起大漠红公司内部的极大震动。报道出街当天,该公司召开了管理层大会,对照新闻报道中的问题,进行逐条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整改意见。
昨日,记者再次前往金康药房进行暗访,发现之前所宣称的枸杞汁药效功能的资料和广告牌,全部被撤换成企业宣传和产品介绍的资料。暗访中,销售人员的用语也不再强调“补肾壮阳”的功能,仅推介枸杞汁为“国内首款零添加非浓缩还原的大漠红100%枸杞汁,产品不含任何防腐剂和食品食物添加剂(海峡食品安全网提示:食品食物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合物质或者天然物质。),最大程度地保留了枸杞子的营养”。
职能部门将调查取证
羊城晚报的报道,也引起了广东省食药局的高度重视。该局有关负责人称,根据新闻报道和材料初步判断,青海大漠红枸杞有限公司在推广大漠红枸杞汁产品,以及金康药店在销售大漠红枸杞汁产品时,所提出的“补肾、改善性功能”等内容,涉嫌普通食品宣传疗效、虚假宣传。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律守法、诚信经营。”省食食药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普通食品的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事实上,普通食品也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能,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生产商、销售商的虚假宣传,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产品。
马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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